近日,经过市、县两级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,保定市20个县(市、区)和白沟新城全部新建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,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达到22个,实现了市、县两级全覆盖。
近年来,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,按照中央、民政部和河北省民政厅安排部署,保定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,2019年,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,依托保定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了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,并增加1名科级领导职数,从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调剂3名编制,专门负责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工作,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起到示范带头作用。
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保护机构建设工作,保定市民政局将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年度考核清单,2021年底前,要求各县(市、区)建成1所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,乡镇(街道)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60%、村居(社区)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覆盖率达到60%。保定市委、市政府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保定市城市建设(民生实事)月点评量化考核和县(市、区)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会,进行定期督导检查。
各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参照“保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”的经验做法,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、编办、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,为本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明确人员编制、工作职责、经费、场地,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充工作力量,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机构软硬件建设,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。截至5月中旬,20个县(市、区)和白沟新城全部新建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。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部设有学习室、临时宿舍、活动室等,配备专业工作人员,为生活无着、失学辍学、留守流动、监护缺失等未成年人,提供生活照料、学业指导、监护干预、法律援助、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内容。
下一步,保定市各县(市、区)民政部门将指导乡镇政府(街道办)、村(居)委会,按照年度任务目标,继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、点建设工作。年底之前,将初步形成以市、县(市、区)未保机构为引领,乡镇(街道)服务站为平台,村(居)为基点的服务保障网络。